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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鵰的形態特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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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 林鵰物語 03) 林文宏 2018/8/14 初稿 猛禽( raptors, birds of prey ),就如同一般人早已熟知的形象,是一群具有彎鉤嘴喙及利爪、具殺戮能力的鳥類。本文的 「 猛禽 」僅指 日行性猛禽,不含夜行性的貓頭鷹。根據 Clements 2017 年的世界鳥類分類名錄,日行性猛禽自原本的 2 目分裂為 3 目:美洲鷲目( Cathartiformes )、鷹形目( Accipitriformes )、隼形目( Falconiformes ),共有 5 科 86 屬 321 種。 雖然全世界 321 種猛禽都具有相同的 「 鉤嘴 + 利爪 」典型特徵,但若細觀其形態,在許多方面都具有非常大的歧異。以體型大小為例,全世界最大的猛禽是加州神鷲與安地斯神鷲(兩者約略等大),身長最大可達 127 公分、翼展可達 310 公分、體重可達 15 公斤;反之,全世界最小的猛禽是白額小隼與黑腿小隼(兩者約略等大),身長最小僅 14 公分、翼展僅 27 公分、體重僅約 30 克,前後兩組在身長與翼展這二項維度上差了將近 10 倍,推估翼面積相差近 100 倍,體重則相差 500 倍。即使是兩種體型相近的猛禽,也有許多細部構造的不同。例如東方蜂鷹與普通鵟(或稱「東亞鵟」),兩者的身長都約 55 公分、翼展都約 130 公分,然而前者頭小頸長、趾爪纖細尖銳,後者頭大頸粗短、趾爪相對粗壯,足堪對比。除了上述二例之外,猛禽在翼形、翼載、尾形、喙形、爪形、鼻孔、虹膜顏色、毛足或裸足 … 等外觀可識別的形態上都有諸多歧異,且歧異度之高是其他類群的鳥類難以望其項背的。 為何猛禽的形態會有如此高的 歧異度?這與牠在生態系裡扮演「掠食者」,具有獵殺小動物的能力有關。一個大的生態系裡可存在著眾多不同類群、不同大小、不同微棲地、不同習性的千萬種小動物,但一種猛禽只可能演化出適合獵捕少數幾類小動物的結構與本領。例如某種猛禽一旦演化出適合抓鳥的結構,牠就拙於抓蛇,但大自然就有機會演化出另一種適合抓蛇的猛禽,與抓鳥的猛禽互不競爭,得以共存。加上猛禽是善於飛翔的鳥類,得以遷移至更遙遠的新領域,在各種截然不同的生態系裡演化出適合該系統的掠食者角色。所以全世界除了大洋上與南極洲之外,所有陸域生態系都有猛禽存在,各自以不同的樣貌,擁有自己的一片天。 ...

風野鷲—從林鵰回顧台灣鳥類發現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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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 林鵰物語 02)  林文宏   2018/7/11 初稿 如果要回答:「林鵰在台灣是怎樣被發現的?」 這個問題 ,其實一句話就可說完:某年某日某人在某處發現。然而,也可以說一段故事: 在一個變動的大時代,一處叫福爾摩沙的島嶼,一些四海而來的豪傑為了追逐未曾見過的天空之翼,所譜寫的英雄事蹟 。在此,我選擇了後者。 論及台灣博物史上的發現,應先從人談起。早在數萬年前的舊石器時代晚期已有人類自華南經陸橋來到台灣,而在數千年至數百年前之間,從華南與中南半島陸續有現今原住民族的祖先遷移來台。至於漢人,來台的歷史很短,至 17 世紀才有粗具規模的移民,荷人時期末期台灣的漢人不過二萬五千人,到了 17 世紀末大清國統治台灣後,自閩粵前來的漢人移民才大增,很快主宰了台灣大部份的平原。 雖然先住民與原住民對台灣的野生動物想必有頗深入的接觸與瞭解,但畢竟沒有文字,無法留下可信的敘述。清領之後善用文字的漢人大量來台,台灣開始有了專屬的官修方志,筆者曾查閱 17 部方志中關於鳥類的記載,自最早 1696 年高拱乾所修的《臺灣府志》,至最晚 1895 年的《臺灣通志 ( 原稿本 ) 》,發現內容有許多缺失,首先是過於簡短,例如:「雉:野雞」、「燕:秋去春來」、「鷗:水鳥」,毫無細節可言。其次是語多怪力亂神,例如:「伯勞:不孝鳥」、「竹雞:白蟻聞其聲,即化為水」、「鵂鶹:子成,父母俱遭其食,不孝鳥也」、「鵂鶹:能拾人爪甲以為凶,好與嬰兒為祟,能入人屋收魂氣」、「火雞:能食火炭」,只能說想像力很豐富。此外,不同方志間一抄再抄,抄了二百年,對於當時還沒「複製+貼上」鍵可用的作者而言真是辛苦了。除了官修方志,有沒有台灣民間的著作中有關於鳥類的敘述呢?完全沒有。 要從 20 世紀以前的中文史料中尋找台灣鳥類的發現,事實證明是緣木求魚。所以,爬梳外文史料是唯一的途徑。 1854 年 9 月 25 日美國海軍一艘探測艦駛經台灣外海時,由隨艦科學家史蒂波生( William Stimpson )記錄到小燕鷗、家燕與某種鶺鴒飛至船上,雖然僅有隻字片語,卻成為台灣鳥類發現史上第一筆有學名的紀錄。二年後, 1856 年英國人斯文豪( 或稱 「 郇和 」 , Robert Swinhoe , 1836~1877)首度抵台執行短暫任務。 1861 ...